怎么查个人社保定点医院?
可以通过网络、现场、电话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第一种方法:网络查询,登陆当地社保网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点进“网上大厅”:
2、进入网上大厅后,在页面查找并点击“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第三种方法: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按照语音提示操作,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后,系统会自动语音播报。
扩展资料:
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保可报销费用: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完成后,第二个月1号开始生效。
2、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办理医保定点医院更改需要的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WwW.diaoYUcHanG.☆coM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定点医院、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怎么查社保卡的定点医院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